开发区法院开展“案例思享会”,分享案例提升能力

   2022-07-07 147采集147小编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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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开发区法院开展案例思享会,分享案例提升能力

为提高法官培育精品案例的意识和能力,以案例促审判,以案例提能力,为全院法官创造展现自我、互动交流的平台,6月7日下午,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以案例思享会为主题的2022年度第二期法官讲坛。南通中院研究室主任符东杰,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亚峰出席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以及聘用制法官助手参加会议。

近年来,南通开发区法院的案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法院案例分析优秀组织奖,多篇案例荣获省、市级一、二等奖,法院也荣获全市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本期讲坛由我院申报2022年度《审判案例要览》的5名法官重点分享挑选、培植经典案例的经验以及讲述办理该案的心路历程和裁判理念。

01

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某市人社局、

某省人社厅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

在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应根据客观实际及立法目的赋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视同条款更为丰富的内涵,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适当作扩大理解,以适应特殊情形下劳动方式的新变化。

行政庭法官 陈金平

分管领导 点评

党组成员、副院长 倪小涛

陈金平法官从案例的选取、审理和案例报送的角度进行了生动的解读,此案例2021年也已经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并可能在C刊-《中国应用法学》刊物刊载,希望此次再次能入选审判案例要览。

02

林某某等故意杀人、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

采取不作为的方式致早产婴儿死亡,即使在死亡结果延迟情形下,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仍应定故意杀人罪。医疗机构行为人与早产婴儿的监护人均明知行为后果,且希望和追求死亡结果发生,应认定为共同犯罪。

刑庭副庭长 蒋长永

分管领导 点评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瑜

当前国家正处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期,各地都在鼓励生育,该案被告的犯罪行为反其道而行之,应属严厉打击的对象。同时,要实现一鱼多吃,要继续从信息、调研的角度继续挖掘价值,衍生出更多的调研成果。

03

王某某诉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

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的保险产品的给付保险金计算方式应当明确列明可以扣除的项目。未列明可以扣除的项目,如从第三人处已获赔的金额,保险人主张按照损失补偿原则予以抵扣的,人民法院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民庭法官助理 李佼童

分管领导 点评

党组成员、副院长 周修俊

本案中保险合同并未约定已获得赔偿可以扣除,因此李佼童法官不支持保险公司辩解,涉及到民法里约定优先权和法定优先权的界限,他作为承办人,在尊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作出了自己的判断,并形成了有价值的案例稿件,值得大家学习。

04

钱某某诉谢某某等继承纠纷案

被继承人死亡后,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应当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一方要求与被继承人子女做同胞或半同胞关系鉴定,子女方明确予以拒绝的,人民法院不得直接推定与被继承人亲子关系存在。

民庭法官 陆磊

分管领导 点评

党组成员、副院长 朱挺

关于司法鉴定,司法解释对要求与上下辈有血缘关系当事人的鉴定请求有所规定,但对同辈能否支持并无明确规定。陆磊法官很好地抓住了这个案例价值点,发现并培植了这个案例,对类案审判应该说有很强的指引作用,期待该案例能顺利入选。

05

唐某某不服某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案

认定职工是否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应以工作职责与所受伤害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为核心,具体从所受伤害与工作的紧密程度、职工是否出于维护单位利益或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方式是否正当合理等方面判断。

行政庭法官 李会利

院长 点评

党组书记、院长 吴亚峰

李会利法官对案例的分析鞭辟入里,展示了理论知识的娴熟掌握和处理案件的自信从容。大家平时要注重典型案例的前期发现、中期打磨和后期加工,把培植案例作为提升审判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耐心沉淀、持续积累、厚积薄发。(供稿:审管办 陈鹏)

编辑:李小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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